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全面发展,提高育人质量,根据《四川省教育厅金沙娱场城app7979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565 号)、《金沙娱场城app7979本科学生奖励办法》(西南石大学〔2017〕28号)和《金沙娱场城app7979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我院现启动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等6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笃学奖学金、奋进奖学金、中国石油奖学金、川西水利奖学金。
二、评选原则
(一)除“优秀学生奖学金”“奋进奖学金”以外,同一学年本科学生每人最多只能获得一项奖学金,不允许兼得;研究生请按照各项奖学金协议有关规定执行。
(二)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助学金,申请各类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必须获得2016-2017学年助学金。
(三)除有特别规定外,原则上各项奖学金的评定依据统一为2016-2017学年平均综合测评成绩,再结合各项奖学金的具体评选条件(研究生除外)。
(四)大一和本学年专升本学生不参评各项奖学金。
三、各项奖学金基本情况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网络系统评审)
1.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获得2016-2017学年助学金。
2.奖励标准:5000元/人。
3.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无不及格科目,学分绩点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原则上应位于前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必须在上学年度(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以获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表彰奖励。需提交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校级表彰奖励认定标准依据《金沙娱场城app7979学生奖励办法》(2016年《学生手册》)第九条、第十条第一款中所列奖项,且证书须盖有学校党委、行政公章,“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须盖有校团委公章。
4设奖单位(个人):政府设定。
(二)校长奖学金
1.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四年级学生。
2.奖励标准:6000元/人。
3.申请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并实践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诚实守信,团结同学,尊敬师长,模范遵守和执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前六期无不及格科目,前六期学分绩点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
(4)对于前六期学分绩点与综合测评中任何一项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前六期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校长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特别优秀”解释参照国家奖学金)。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体质测试成绩达到 “合格”标准。
4.设奖单位(个人):金沙娱场城app7979。
(三)笃学奖学金
1.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2.奖励标准:3000元/人。
3.申请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并实践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诚实守信,团结同学,尊敬师长,模范遵守和执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3)学习成绩优异,参评学年学分绩点排名列专业年级前茅,且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20%。
(4)完成参评学年教学计划安排的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学年所修课程(包括出于各种原因进行重修的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体质测试成绩达到 “合格”标准。
(6)原则上依据学分绩点排名确定。
4.设奖单位(个人):金沙娱场城app7979。
(四)奋进奖学金
1.奖励对象:全日制三、四年级本科学生。
2.奖励标准:1000元/人•年。
3.申请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并实践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诚实守信,团结同学,尊敬师长,遵守和执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当学年未受过任何处分。
(3)不甘落后,积极进取,学习成绩进步明显;或在其他领域取得明显进步或突出贡献。
(4)完成参评学年教学计划安排的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学年所修课程(包括出于各种原因进行重修的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体质测试成绩达到 “合格”标准。
4.设奖单位(个人):金沙娱场城app7979。
(五)中国石油奖学金
1.奖励对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2.奖励标准:6000元/人。
3.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了解中国石油企业文化,认同中国石油企业精神以及价值取向,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和社会实践活动;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优秀奖”获得者综合测评排名必须位于前30%,“特困奖”获得者综合测评排名必须位于前50%,“特困奖”获得者必须从获得2016-2017学年度助学金的同学中产生。
4.设奖单位(个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六)川西水利奖学金
1.奖励对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2.奖励标准:4000元/人。
3.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完成参评学年教学计划安排的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学年所修课程(包括出于各种原因进行重修的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5)学习勤奋刻苦,认真钻研,成绩优异,参评学年学分绩点和综合测评排名均专业年级的前30%以内。
4.设奖单位(个人):成都川西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外国语学院
2017.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