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四川省教育厅金沙娱场城app7979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565 号)和《金沙娱场城app7979学生资助办法》(西南石大学〔2017〕20号)的相关规定,根据《金沙娱场城app7979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外国语学院现启动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定原则
(一)本学年(2017年9月—2018年7月)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社会资助助学金,但社会资助助学金不允许兼得。
(二)国家助学金评定分一、二、三等,金额分别为4000元/生·年、3000元/生·年、2000元/生·年;
(三)加强对学生的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组织申请助学金的学生签订“爱心传递承诺书”,并鼓励、督促学生于本年内兑现承诺;对于去年签订承诺未履行的学生,同等条件下,本次评选降等处理。
二、国家助学金基本情况(网络系统评审)
1.资助对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
一等4000元/生·年,二等3000元/生·年,三等2000元/生·年。
3.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本学年(2017-2018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设奖单位(个人):政府设定。
三、注意事项
(一)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直接纳入困难学生库,直接享受国家助学金,并优先考虑高资助标准。
(二)学院专门设立投诉渠道,请全院师生对本次评选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实名制投诉。投诉地点:思学楼A408,投诉电话:83032039.
外国语学院
2017.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