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金沙娱场城app7979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6日      作者:      编辑:夏蕾      审核:      点击:[]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四川省教育厅金沙娱场城app7979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565 号)和《金沙娱场城app7979学生资助办法》(西南石大学〔2017〕20号)的相关规定,根据《金沙娱场城app7979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外国语学院现启动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定原则

(一)本学年(2017年9月—2018年7月)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社会资助助学金,但社会资助助学金不允许兼得。

(二)国家助学金评定分一、二、三等,金额分别为4000元/生·年、3000元/生·年、2000元/生·年

(三)加强对学生的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组织申请助学金的学生签订“爱心传递承诺书”,并鼓励、督促学生于本年内兑现承诺;对于去年签订承诺未履行的学生,同等条件下,本次评选降等处理。

二、国家助学金基本情况(网络系统评审)

1.资助对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

一等4000元/生·年,二等3000元/生·年,三等2000元/生·年。

3.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本学年(2017-2018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设奖单位(个人):政府设定。

三、注意事项

(一)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直接纳入困难学生库,直接享受国家助学金,并优先考虑高资助标准。

(二)学专门设立投诉渠道,请全师生对本次评选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实名制投诉。投诉地点:思学楼A408,投诉电话:83032039.

外国语学院

2017.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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