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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开放管理暂行办法

文章作者: 责任编辑: 审核人: 文章来源:计算机科学学院

实验中心全面开放是高等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实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客观要求。实验中心开放不仅对学生的技能训练,而且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都具有重要作用。实验中心应当以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开放,增加实验中心的开放时间和开放内容,充分发挥实验室资源的效益。

一、开放对象及形式

1、开放对象

实验中心的开放对象主要针对计算机科学学院在校学生,同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也针对学校其他院系进行开放使用。

2、开放的形式:采用预约申请的方式,提前3天及以上。

3、开放实验室

(1)计算机硬件实验室

(2)嵌入式实验室

(3)网络工程实验室

(4)软件机房

二、实验室开放的组织实施

1.实验室必须在保质保量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实验教学任务前提下进行开放。实验室开放由中心实验室统一组织实施。

2.需要参与实验的学生应在实验中心网站下载《开放实验申请表》由填写后并上传至规定邮箱,实验中心根据申请情况在不影响正常实验教学的前提下安排时间地点,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实验室开放时,由实验室中心安排实验技术人员负责教学秩序、安全管理工作,对仪器设备、实验材料的使用给予适当的指导,应加强学生纪律教育及品德培育,加强管理,做到开放灵活、规范有序。

4.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出示学生证并填写《实验室开放使用记录》、《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表》;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实验室卫生和设施安全;严格按照正常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如有损坏仪器设备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需整理好实验设备打扫卫生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6.禁止在实验室从事不健康及与本实验室性质不相称的活动。

7.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实验管理人员应及时给予指正,对不听劝阻的学生,有权终止其实验。对于有违规记录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使用开放实验室。

三、本办法从12月5日起执行。

计算机综合实验教学中心

更新时间:201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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