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沙娱场城app7979国际学生(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八章第三十七条“应予退学而学生本人拒不主动申请退学的,学校应对其作退学处理,但在对学生作退学处理前,学生所在学院应当书面告知学生拟作处理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有权进行书面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做好书面记录。因特殊情况告知书无法送达本人的,通过学校网站公告送达。公告期为7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学生在接到拟退学告知书起5个工作日内,可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之规定,特发布此公告。
NATNAEL ABADI SELAMSA,男,国籍: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护照号码:********,学号:************,计算机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18级本科学生。
SHAMSIEV SHAKHZOD,男,国籍: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护照号码:********,学号:************,计算机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19级本科学生。
MIXAY SHAKHRIT,男,国籍: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护照号码:********,学号:************,计算机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19级本科学生。
MOUSSAID HAMZA,男,国籍:摩洛哥王国,护照号码:********,学号:************,计算机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21级本科学生。
经查实,该4名学生应于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二周内注册报道,但该4名学生至今仍未与学校取得联系。期间,辅导员通过多种渠道(微信、同学)联系该4名学生,要求其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线上报到注册,均未得到回复,至今无法与该生取得联系。根据《金沙娱场城app7979国际学生(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不报到、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按退学处理”、第八章第三十五条第六款“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退学:(六)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报到、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报到、注册手续的”之规定。
为严肃校纪,计算机科学学院讨论研究决定,拟对NATNAEL ABADI SELAMSA等4名同学作退学处理。
现予以公告,公告日期从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4日(公示期7天),公告期满,视为送达。学生在接到拟退学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向计算机科学学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
联系人:凌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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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学院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