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课教师评定出的学生成绩,经校对无误后,在网上登录,确认无误后提交,考试成绩一经提交,不得更改。确因误操作或工作疏忽导致成绩登录有误而需更改的,需要任课教师提出成绩录入状态更正申请。
随着教务工作改革和教务信息化的逐步推进,为方便任课教师,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处理周期,现教务系统中新增“教师成绩录入状态更正申请”功能,有效地简化了教师成绩录入状态更正申请流程,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申请成绩录入状态更正的任课教师通过点击教务处门户网站首页“教师用户登录”按钮进入综合教务系统登录入口,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登录综合教务系统,登录界面如图1所示。
图1:教务系统登录界面
第二步:进入综合教务系统之后,点击“成绩录入”标签,即会显示如图2所示界面。任课教师可按照图中说明进行相应操作。
图2:操作界面说明
当任课教师在点击图中所示“修改”(1)即会显示如图3所示界面。待填写完毕“申请原因”之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
图3:成绩录入状态更正申请界面
第三步:任课教师在网页端提交成绩录入状态更正申请之后,由开课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登录综合教务系统客户端,进入“成绩管理-成绩维护”进行审批,如图4所示界面。其中,学生工作部、团委、图书馆、保卫部(处)(武装部)、招生就业处(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校医院由单位分管领导审批。
图4:教务客户端操作界面
第四步:待开课单位审批通过之后,由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批,如审批通过,任课教师即可修改相关错误数据重新提交。
第五步:任课教师必须按规定格式打印最终确认提交的正式成绩单(确定状态),由本人逐页签字确认,并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后,交开课单位存档。(注:教学检查过程中将会对相关成绩归档材料进行重点抽查)
请各开课单位务必将本通知告知相关任课教师,并认真履行审批程序,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83035456(韩老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