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沙娱场城app7979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西南石大教[2017]54号)第四十六条:“应予退学而学生本人拒不主动申请退学的,学校应对其作退学处理,但在对学生作退学处理前,学生所在学院应当书面告知学生拟作处理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有权进行书面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做好书面记录。因特殊情况告知书无法送达本人的,通过学校网站公告送达”之规定,特发布此公告。
李勇,男,学号201631062107,该生于2019年3月22日申请休学并办理完毕相关离校手续,休学期为2019年3月22日至2019年8月31日,休学期满后,该生未按照学校规定履行复学或续休手续。期间学院多次通过电话、QQ等方式联系学生本人要求其返校履行有关手续,但学生拒绝履行。根据《金沙娱场城app7979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八章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审核不合格的,应予退学”之规定,为严肃校纪,经计算机科学学院讨论研究,决定给予李勇退学处理。
现予以公告,公告日期从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6日(公示期7天),公告期满,视为公告送达。学生在接到拟退学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向学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
联系人:邓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83037538 028-83037596
计算机科学学院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