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归口管理国有资产的行政管理服务职能部门,也是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下设资产管理科和房产管理科两个科室,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掌握学校国有资产情况,统筹协调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归口管理。归口负责学校土地、房屋及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家具资产的一级账、物管理。
三、负责归口管理资产的产权管理、资产评估及资产处置等相关业务工作。
四、负责全校家具计划、配置、验收及招标组织工作。
五、负责牵头全校各类资产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
六、负责全校公房管理,教职工住房相关管理工作。
七、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