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四川省地质资源与环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资源优势,提高本科生的实践能力和自主研究、自主创新能力,强化本科实验教学环节,促进中心实验教学改革,逐步形成高素质创新人才的培养机制,使开放性实验活动规范有序、顺利高效地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课外开放实验的定义
本办法中的课外开放实验,是指本实验中心各类教学实验室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将中心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面向本科生开放,为大学生搭建一个自主、开放的实践和创新平台,旨在培养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工程意识、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二、课外开放实验设置原则与意义
1.课外开放性实验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本科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实验室对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
2.学生参与课外开放性实验能最大限度地利用中心实验室资源,充分发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为本科生提供自主发展和实践锻炼的空间,是提高中心仪器设备利用率的有效措施。
3.课外开放性实验应的设置应贯彻“面向全校、因材施教、形式多样、讲究实效”的原则,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
三、课外开放实验的形式
课外开放实验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实践教育模式。具体形式分为学生参与科研型、学生科技活动型、自选实验项目型。
1.学生参与科研型开放实验。主要是面向高年级本科学生。实验中心定期发布教师科研项目中开放研究项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
2.学生自行拟定科技活动课题,自行起草项目申请书(包括:研究背景、立题依据、实验方案、可行性分析、预期目标、经费预算),自行联系指导教师,开展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实验活动,经实验中心审批后,提供实验条件及经费供学生自主实验,并要求学生参加项目开题答辩和结题答辩,项目评审时邀请部分学生参加,让学生和老师一起当评委;定期举办“本科生自主实验报告会”,让学生走上讲台和大家一起分享科研成果和学习方法,使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得到真正锻炼,鼓励学生将项目结题报告整理成研究论文投稿,培养其科研能力。
3.自选实验项目型开放实验:实验中心拟定开放实验项目,此类开放项目包括面向全校地质资源与环境类学生开设的具有一定科普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和本专业学生开设的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项目经专业审核后网上发布供学生选择。学生在实验中必须独立完成项目的方案设计、实验装置安装与调试,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
四、课外开放实验的组织与实施
油气地质与勘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负责课外开放性实验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油气地质与勘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副主任和分管实验教学院长助理负责课外开放性实验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1.立项申报
(1)课外开放实验项目一般每年9月初申报一次。实验中心全体专职教师和资源与环境学院35岁以下青年教师都应根据自身条件设计一定数量的、切实可行的、具有创新意义的命题实验项目。实验中心负责对其真实性、资助的必要性、实验研究方向的可行性等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2)课外开放实验项目立项:实验中心于每年9月中旬向学生公布开放性实验项目或接受学生自主设计项目,欲参加课外开放实验的学生可直接与指导教师联系,了解项目的背景及相关内容、要点,申请参加感兴趣的项目。对于学生自主设计项目和中心重点项目,要求实验成员进行开题答辩,由实验中心组织同行专家对其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通过后行文批准立项。
(3)实验中心和开放性实验指导教师应做好开放性实验申请的审查工作。原则上普通项目人数每项2-4人,重点项目3-5人,特殊情况需要增加人数的,需专门说明;普通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6个月,重点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2个月。
2.项目实施与结题
(1)课外开放实验负责人接到立项批准通知后,应积极组织项目的实施,通知信息,安排任务。
(2)实验中心应积极支持和帮助课外开放性实验成员解决实际困难,检查、监督实验进展情况。
(3)对学生自主实验项目和中心重点项目实施过程控制和中期检查。检查不合格的项目,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终止项目,收回资助经费。
3.结题验收
(1)中心普通项目的结题验收工由实验中心组织实施,经中心专家评审验收合格后行文公布。学生自主实验项目和中心重点项目的评审工作由中心组织学生结题答辩、专家评审评议,验收合格后,行文公布。
(2)结题条件:普通项目和学生自主实验项目结题时需完成实验规定任务,撰写出规范的实验报告,项目验收合格,按规定提交所有结题材料;重点项目结题时除完成既定的实验任务、撰写“重点项目结题报告”和项目验收合格外,还必须提交项目申报书中结题条件一栏所规定的标志性成果及所有结题材料。
(3)实验中心将验收结果作为下次开放实验项目数量、资助经费的重要依据。
4.开放实验项目评奖
(1)所有课外开放性实验项目评价标准分优秀和通过二档。
(2)在优秀的项目中评出一、二、三等奖三档,并评选出优秀指导教师,获奖证书由实验中心统一颁发。
5.开放实验项目的延期、终止及变更
(1)项目延期: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应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及延期时间,经实验中心审批后实施,延期只能申请一次。普通项目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重点项目延期时间不超过12个月,否则按项目终止处理。
(2)项目终止:有下列情况者,经整改仍不达标的,按项目终止处理。项目承担单位应退还已获资助的经费,并取消项目成员再次申请项目的资格。
①项目申请者获资助后,不能按时开展工作的;
②擅自停止执行或改变研究计划的;
③经延期仍不能正常结题的;
④项目在执行至中期以后,项目成员全部退出,或全部更换的;
⑤违反本管理办法的。
(3)项目变更:开放实验项目经立项公布后,发生指导教师或实验成员变更,不影响该项目继续研究,于结题时按实际指导教师姓名和实验成员姓名填报结题资料和评审相关奖励。如有项目指导教师及项目成员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报实验中心备案,立项批文公布后30天内的普通项目,60天内的重点项目可以变更备案,逾期任何变更无效。
五、开放性实验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在实验项目设计上的指导,鼓励学生参加开放实验项目。
2.实验前教师要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对于没有预习的不允许做实验。
3.实验时指导教师应巡视、检查学生的操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学生实验中出现的“意外”现象,要引导学生仔细观察,认真分析,激发学生兴趣,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
4.在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要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的记录。
5.实验结束后,实验指导教师必须要求学生整理仪器设备,搞好清洁卫生。
6.指导教师负责批改学生提交的实验报告、审阅实验论文,结合学生实验情况评定开放实验成绩。
7.对于学生自拟或设计的实验,指导教师要积极支持,同时要注意安全,避免发生事故。
六、学生参与开放性实验要求
1.学生可根据公布的各开放项目的时间、地点,结合自身情况对感兴趣的项目进行选择。
2.学生要求自带实验项目的,可向实验室直接提出申请,设计好具体的实验方案,经实验室同意,专业批准。
3.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4.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须按实验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5.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中心提交实验报告、论文或实物等实验结果。
七、开放实验基金及管理
1.资助对象与范围
金沙娱场城app7979地质类在读本科学生均可申请课外开放性实验基金项目。
2.资助原则
为调动学生参与课外开放性实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入竞争机制调控经费投向,择优资助。根据各学科及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着重选择资助本科学生参与开放实验教学和自选实验课题的研究,发现和培养优秀人才,完善本中心创新人才培养机制。重点扶持学生受益面广、有利于学生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有利于学生就业和创业,具有一定前瞻性的课外开放性课题,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较大、社会效益较好、具有一定经济效益又符合教改方向的实验项目。对于重点项目还要求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有一定创新性。
3.经费资助额度及用途
(1)资助额度本项目资助经费限额普通项目为每项500元,重点项目每项3000元。
(2)经费用途:开放性实验基金只限于打印及复印资料、购买实验用化学试剂、材料、低值品、图书资料和支付上机费、分析测试费或版面费等开支,不得用于差旅费、餐饮费、通讯费或作其他与实验无关的用途。
4.经费管理及报销
项目立项后实验中心按资助总额的50%向各项目负责人预拨开放实验运行费,剩余50%在项目结题后结清。项目经费由中心副主任或学院助理进行管理,经费报销凭据由实验中心主任主审核后直接到财务处报销,所有已结题项目需在结题验收批文公布后三个月内,完成全部费用的报销,结清剩余经费,逾期没有用完的经费将冻结回收。逾期没能完成,并且做终止处理的项目,实验中心将收回已预拨的经费。已完成结题验收的重点项目,在出示标志性成果正本之后,拨付项目剩余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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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
(责任编辑:王申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