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参加的是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的大学生患有以下四类疾病,可以申请办理门诊特殊疾病,办理门诊特殊疾病后,同学可以选择门诊特殊疾病治疗的定点医院进行治疗,治疗发生的相关疾病的门诊药品费用,直接在选定医院进行联网报销结算。
一、门诊特殊疾病种类
第一类精神类疾病:阿尔茨海默病、脑血管所致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郁症、双向情感障碍、焦虑症、强迫症。
第二类:1.原发性高血压2.糖尿病3.心脏病(风心病、高心病、冠心病、肺心病)4.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第三类:1.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2.帕金森氏病3.硬皮病4.地中海贫血5.干燥综合征6.重症肌无力7.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8.类风湿性关节炎9.肺结核。
第四类:1.恶性肿瘤2.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3.血友病4.再生障碍性贫血5.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或骨髓增殖性肿瘤6.系统性红斑狼疮7.肾病综合征8.慢性肾脏病。
二、申请认定门诊特殊疾病需要提供的资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3、有近期相关疾病的诊断证明和检查报告一并携带。
三、新都区门诊特殊疾病的认定医院
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成都市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新繁)
四、门诊特殊疾病的精神类疾病认定医院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五、选择门诊特殊疾病治疗和结算医院
参保大学生可以在成都市范围内选择任何一家门诊特殊疾病治疗医院进行治疗。就医时,凭身份证、社保卡和认定医院出具的《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申请表》办理门诊特殊疾病就医的申请、治疗和结算。
咨询电话:028-83032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