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学生应遵守学校校门管理规定,尽量减少出校,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因实习、求职、就医等确需出校的,现阶段应通过“我在校园”平台相关模块履行报备或请假手续:
1.在成都市内活动且当天23:00前能回校的,在“外出报备”模块填报去向信息,无需审批,直接生成紫色“报备出入凭证”、连同本人有效证件作为出校、进校凭证。学生回到校园后应及时点击“返校”按钮确认在校状态。(中、外学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2)
2.到成都市外活动或当天23:00前不能回校的,在“请假”模块填报去向信息,经学院审批后,生成紫色“请假出入凭证”、连同本人有效证件作为出校、进校凭证。学生回到校园后应及时点击“销假”按钮完成销假。(中、外学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2)
特别说明和提醒:
(1)涉及请假的,学院按照学生请销假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审批(3天以内由辅导员在线审批,4-7天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在线审批,7天以上应同时填报书面请假条并由院长审批;请假时间超过两周的应按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2)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对自己、家庭、学校和社会负责的表现。学生出入校园应如实、主动履行报备(请假)手续,对不报、谎报去向或截图使用、伪造、冒用、转借、出卖出入凭证或其他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学生临时外出、请假离校期间,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注意个人防护和饮食、健康、治安、消防、交通、人身及财产等安全。如与他人发生纠纷,或发生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疾病等问题,由学生本人负全部责任。
(4)学院应实时关注学生外出“返校”、请假“销假”状态(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并结合晚点名、查寝、走访等工作做好跟踪督促。对不假离校、夜不归寝、晚归等违纪行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