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各学院:
晚自习是大学生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适应大学生活、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培养终身学习能力的关键环节,也是反映高校学风建设的重要指标之一。为进一步促进学生走出宿舍,走进教室、实验室等学习场所,帮助其切实提升自我管理、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逐渐从他律过渡到自律,学校决定自10月30日起恢复学生晚自习制度。具体安排如下:
一、晚自习时间
每周日、周一、周二、周三、周四19:00-21:30。
二、晚自习开展方式
一年级本科生原则上集中组织开展晚自习,其他年级学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三、工作要求
1.学院是学生晚自习管理工作具体落实单位。各学院应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结合教务处安排的固定教室资源和学生实际,分类做好晚自习安排,制定相应的组织方案。艺术学院、体育学院一年级学生须进行晨读或晨练。
2.辅导员要教育引导学生充分认识,晚自习作为学习阶段不可或缺的一项学习方法具有的重要意义;要深入学生晚自习一线,及时关注和了解学生晚自习情况;要积极履行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学生晚自习请假制度,做好本学院学生晚自习出勤情况的自查工作。
3.晚自习期间学生应当保持教室及走廊安静,不在教室或走廊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不得在教室接打手机或吃东西等。
4.请各学院于10月28日12:00前,将本学院一年级学生晚自习安排情况(附件)报学工部大学生教育管理科,邮箱:xgb2827@qq.com,联系人:任远航。学工部将不定期开展一年级本科生晚自习出勤情况的抽检抽查。
5.晚自习期间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参照学生正常课堂教学模式执行。如因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将另行通知。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