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金沙娱场城app7979大学生社会综合实践学分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现将《大学生社会综合实践1》课程(团队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名单报送
1、参加2016年寒假组织的团队社会实践且未进行学分认定的2012、2013、2014级本科生,由校团委直接提供名单,不需学院再次报送;
2、参加以往由校内相关单位组织的团队社会实践且未进行学分认定的2012、2013、2014级本科生名单由团队组建单位报送,模板将上传学工队伍群共享,若无法下载,请直接与学生资助中心联系。
二、认定程序
1、收集名单阶段:请相关单位于2016年3月25日前提交需要认定学分的学生名单(跨学院组建的社会实践团队,由团队组建单位负责完成团队全体学生的学分认定工作),要求使用教务处提供的模板,不得擅自更改原表格式。
2、建立教学班阶段:学工部(研工部)汇总各单位提交的名单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为每位指导教师建立教学班级,学生自行选课,学生选课时要务必选择选课表中对应的教师,避免错选、漏选或多选,选课后指导教师登陆教务系统登录学生成绩(按百分制进行打分)。
3、教学材料归档阶段:所有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归档材料,材料请交到思学楼AB201办公室,时间另行通知。
材料清单:
(1)教务处常规要求的课程教学归档材料,学工部(研工部)收齐后统一交教务处学籍科;
(2)团队立项登记表一份(采用校团委统一制定的表格)、社会实践团队报告一份、学生个人报告(指导教师要在个人报告上打分)。
三、注意事项
1、已经获得《大学生社会综合实践1》课程学分且再次参加团队实践的同学原则上不再重新报送,如再次报送并且获得成绩则需向教务处申请并按课程复修处理;
2、各单位要及时指导、督促教师按时完成相关学分认定工作;
3、每位指导教师每学期指导团队数量不得超过5支,学生人数不得超过100人。
学工部(研工部)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