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17年《研究生手册》相关规定,现拟对2016-2017学年度研究生学年鉴定、奖学金和“三优”评定等相关事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遵照执行。
一、学年鉴定
1、各学院组织研究生班级总结过去一学年的工作,并对本学院学年鉴定工作进行安排;
2、根据2017年新修订的各项制度,制订适合各学院的具体实施细则;研究生根据各学院制订的实施细则进行自我总结和评价;
3、各学院组织研究生班级进行讨论、评议,并对研究生综合排名进行公示;
4、各学院组织班级根据评议情况填写《研究生学年鉴定表》(学院派人于9月12日16:00前统一到研工办(思学楼A207-1)领取,全日制研究生均需填写);
5、学年鉴定表为档案材料,不得使用打印稿,表中所列各项(除盖章栏)全部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不留空白;
6、各学院学年鉴定表于10月12日17:00前,按学籍号顺序整理并打印《2016-2017学年度学年鉴定上交汇总表》盖章后统一交到研工办。
二、奖助学金评定
1、国家奖学金
依照《金沙娱场城app7979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2017修订)》评定,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2、学业奖学金
依照《金沙娱场城app7979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7修订)》评定,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3、国家助学金
2015、2016、2017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照《金沙娱场城app7979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2017修订)》执行。学院对本学年度2015、2016级享受国家助学金名单(由研工部统一提供)的研究生进行异动情况核查(包括退学、保留学籍、出国留学、转档离校工作等情况),并在学院层面进行公示后于2017年9月22日报送助学金异动人员名单(表格详见附件)。2017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由各学院初评后于2017年10月12日前上报,研究生院、研工部将进行统一核查。
4、学校助学金
2015、2016级研究生学校助学金参照既定管理办法执行。2017级硕士研究生按照新修订的《金沙娱场城app7979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2017修订)》执行,分为两个等级,学院根据学科情况自行制订评定办法,评定结果经公示后,按照既定比例于2017年10月12日前上报2017级硕博士各等级助学金名单(附件6)。
三、“三优”评定
1、优秀集体荣誉称号评选
包括“先进班集体”和“研究生学生科技文化活动优秀组织奖”两项集体荣誉评选。
2、优秀个人荣誉称号评选
包括“十大杰出研究生”、“十大优秀研究生干部”、“十大学术成就奖”各10名。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按照附件所列指标进行评选,具体评选办法详见《金沙娱场城app7979研究生表彰奖励办法(2017年修订)》。
3、“先进班集体”、“十大杰出研究生”、“十大优秀研究生干部”、“十大学术成就奖”荣誉称号的推荐数量为:人数在1000以上的学院不超过3个推荐名额,300-500人左右的学院不超过2个推荐名额,其余学院均为1个推荐名额。
四、研究生学术成果及获奖数据统计
学校需要统计研究生在2016 -2017学年度论文发表、专利授权、获得奖励(仅填写省部级及以上获奖,但不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获奖)情况。本年度统计工作以网上登记作为唯一有效数据,学院年度考核数据均以此为准。请学院通知学生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教师入口:http://192.168.2.185/gmis/login.aspx.;学生入口:http://192.168.2.185/pyxx/login.aspx),学生线上填写,辅导员线上审核,各项统计工作在10月11日前完成。
五、研究生银行卡事宜
1、银行卡要求
根据学校和中国银行的合作协议,所有研究生奖助学金均将通过中国银行卡(含外地办理的中国银行卡)发放,学校统一办理的中国银行卡需要到柜台激活后方能使用。
2、2017级研究生未使用学校统一办理的中国银行卡(随录取通知书发放),请登录学校财务处系统,自行变更登记卡号为自己可正常使用的中国银行卡,以免影响后续相关奖助学金的发放。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门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负责地组织好本学院的研究生学年鉴定、奖助学金评定、“三优”评选、学术成绩及获奖数据统计工作,同时开通本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诉渠道,除国家奖学金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外,其余奖项和荣誉称号的评选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2、评定(选)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学院在制订评价细则时,坚持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保证评定(选)结果实事求是、真实有效、有说服力;
3、评定(选)工作的基本程序:个人总结、班级推荐、学院评选与公示、学院党委审批、学校统一公布(公示)及表彰;
4、学院于10月12日17:00前将所有评定结果(详见上交材料一览表)纸质文档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研工办,电子文档请以学院命名打包(如:石工院.zip)并发送至437387278@qq.com;
5、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评选组织工作,请于9月27日前将本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名单、评审办法、评审程序及申诉处理办法(程序)、以书面材料形式报送学工部(研工部)备案。
七、注意事项
1、参评对象:全日制统招、且档案已转入金沙娱场城app7979、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脱产在校学习研究生;
2、对于硕博连读或直博研究生,在修读硕士研究课程时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评,在修读博士研究生课程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3、延迟毕业研究生不再参评;
4、除集体荣誉称号外,其他单项荣誉称号(不包括奖学金)需要填写《金沙娱场城app7979研究生获奖荣誉登记表》。
5、《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填写要求:
(1)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两份。一份放入学生档案,一份学校留存备查。
(2)“推荐意见”栏、“评审情况”栏、“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涉及的时间落款不得相互矛盾,且公示期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培养单位意见”栏不填,由学校统一填写。
6、请各学院督促2017级已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同学务必在9月30日前将档案转入金沙娱场城app7979,逾期档案未转入者学业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七、上交材料一览表
本次评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需要上交的材料如下列表,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以下材料命名方式提交。
《**学院2016-2017学年度学年鉴定上交汇总表》(电子、纸质)
《**学院2016-2017学年度综合测评结果汇总表》(电子、纸质)
《**学院2016-2017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汇总表》(电子、纸质)
《**学院2016-2017学年度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汇总表》(电子、纸质)
《**学院2015、2016级研究生助学金异动名单汇总表》(电子、纸质)
《**学院2017级硕博士研究生学校助学金评定结果汇总表》(电子、纸质)
《**学院2016-2017学年度“三优”评定结果汇总表》(电子、纸质)
《研究生学术科技文化活动优秀组织奖申报表》(纸质)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者基本信息一览表》(电子)
以上纸质表格均需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附件:所有表格(请在研工部网站通知公告下载)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