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和以往工作惯例,现就做好2024届研究生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毕业生登记表》是学生在校期间的情况汇总,将归入学生人事档案,是毕业生本人职务晋升和单位选人用人时的必查材料,所有毕业生应严肃对待、认真填写。
2.必须使用学校统一发放的表格,不得私自翻印、复印。
3.除“班级鉴定”“导师评价”“院系意见”“学校意见”外,表格其余内容均由学生本人手写(具体填写要求参照附件1)。
4.“班级鉴定”“导师评价”“院系意见”要求全面、客观、准确评价,要因人而异,不能千篇一律,不能采用“同意个人鉴定”“同意班级鉴定”等套话,落款日期应注意先后顺序。
二、时间安排
1.请各学院统计好本学院研究生毕业生人数,到思学楼A207-1领取《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请按照学号大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整理排序,并填写打印《信息汇总表》(须加盖学院公章,样表参照附件2),于5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交至思学楼A207-1。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83032149。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