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勤工助学设岗单位、各学院:
本学期工作即将结束,为做好勤工助学总结、考核以及暑假勤工助学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暑假需要勤工助学学生协助老师开展假期工作(不可替代老师值班)的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申报岗位,并于6月12日前在学生工作办公系统中进行申报,过时申报无效。
二、请各用人单位于6月12日前对本学年勤工助学工作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学生资助中心。
三、请各用人单位于6月12日前对本单位参加勤工助学学生进行学年工作考核,按字段“学院、专业、年级、学号、姓名、岗位名称、用人单位、考核等级”以电子文档报学生资助中心(邮箱:272599441@qq.com),其中“优秀”需在在岗时间为一学年的学生中产生,且比例不得超过总人数的30%。对考核为“优秀”的学生,资助中心将颁发证书,以示鼓励。
四、请各学院统计暑假留校学生名单,并按字段:“学院、专业、年级、姓名、学号、性别、民族、家庭地址(具体到区县)、寝室号、联系电话、是否参加勤工助学”于6月19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学生资助中心(邮箱:272599441@qq.com)。
学生资助中心
二○一五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