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全面发展,提高育人质量,根据《四川省教育厅金沙娱场城app7979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565 号)和《英才奖学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启动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本科生)、王涛英才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网络系统评审)
1.奖励对象:本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奖励标准:8000元/年。
3.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学年无不及格科目,学分绩点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
(5)对于学分绩点与综合测评中任何一项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特别优秀”解释详见附件1)。
4.报送材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系统自动生成,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材料填写说明待后续通知。
5.时间规范:
学生本人申请落款时间范围:9月22日
推荐人签名落款时间:学生申请时间后,9月22-24日
学院公示:9月25日-29日
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落款时间:9月30日
学校公示:10月10日-16日
学校评审、上报教育厅时间:10月17日
7.设奖单位(个人):政府设定。
(二)王涛英才奖学金
1.奖励标准:10000元/年。
2.评选条件:
获奖基本标准应为达到学校优秀学生的标准,并在参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本科生: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学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2)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体测成绩达到75分以上;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威望高,能够带领同学形成良好的班风和学风;开拓能力强,为学校学生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3)在三年级本科生中评选。学习勤奋刻苦,认真钻研,成绩优异。综合测评名次在本专业年级的20%以内,国家英语四级成绩良好以上,所有课程没有不及格现象。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成果突出,获市级以上奖励。
研究生: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学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2)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能够带领同学形成良好的班风和学风。开拓能力强,为学校学生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3)研究生在标准学制的最后一年进行评选。学习勤奋刻苦,认真钻研,成绩优异。国家英语六级(CET6)考试成绩超过425分,所有课程没有不及格现象。
(4)在校或者本(硕)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获市级以上奖励。
(5)科研能力较强,积极参加实验室的各项工作,工作得到导师和课题组其他老师的认可,在课题研究获奖、发表高水平学术文章、参加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4.报送材料:填写《“王涛英才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务必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成绩单(本科生两年成绩)一份,并提交个人成长感言一份(2000字左右),学院公示3天,(个人成长感言要重点陈述自己的奋斗理想、模范作用、学习科研和社会工作等。学院要根据学生表现认真填写意见)。
5.设奖单位(个人):王涛英才基金会。
二、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国家奖学金将通过系统进行申请评选,相关事宜待后续通知。
(二)加强对学生的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及社会责任感教育。
(三)奖学金指标的划拨主要根据各学院参评学生总人数、设立单位的要求进行分配,指标分配详见《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王涛英才奖学金指标划拨表》(附件4)。
(四)未尽事宜请学院咨询学生资助中心。
附件:
1.本专科生“特别优秀”解释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 “王涛英才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国家奖学金、王涛英才奖学金指标划拨表
学生资助中心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