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金沙娱场城app7979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四川省教育厅金沙娱场城app7979关于举办第四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要求,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结合学校实际,现将金沙娱场城app7979开展大学生“我与宪法”微视频大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 礼赞我的祖国
二、参与对象
广大教师和高校学生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8月5日
四、内容形式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主题,深入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特别是第五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
(一)讲述类。讲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金沙娱场城app7979关于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重要指示和经典论述的感悟体会,展示各行各业人员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履职情况,展现我与宪法的精彩故事。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
(二)公益广告类。拍摄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本质特征、核心要义。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1分钟。
五、作品要求
1.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注重宪法精神的解读,把依宪治国的宏大叙事与个人感悟的具象表达结合起来,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注重把镜头对准普通群众,讲述普通人、普通家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故事;注重细节,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切忌空谈;注重法治元素,体现宪法精神,切忌作品内容与宪法无关。
2.作品中引用宪法、解释宪法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语言或不规范图像。作品要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3.作品格式为MP4视频文件,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920*1080P。参赛作品需为2019年拍摄,请严格按照内容、时长要求报送作品。每个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
4.参赛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以文字表示其来源。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5.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互联网、手机以及平面媒体等。
六、奖项设置
学校将对上传的微视频从宪法知识阐释、法治理念传播、普法效果、艺术表现力和传播力等方面进行评审选优,设奖如下:
一等奖:1名,奖金800元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300元及获奖证书;
优秀奖:4名,奖金200元及获奖证书。
七、作品报送
请将参赛微视频于8月5日前发送至:418567362@qq.com,由宣传部、法学院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
联系人:法学院,邓超越,联系方式:2069;
宣传部,罗昌龙,联系方式:2282。
八、其他要求
为便于摸排参赛情况及开展过程指导,请各单位将拟参赛微视频题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于6月14日12:00前发送至:swpuxcb@126.com。
党委宣传部 法学院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