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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学法、用法——土建院教职工学习新修订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20日          作者:         编辑:管理员         审核:         点击:[]
5月19日下午,为响应学校法律道德建设的号召,金沙娱场城app7979土建院全体教职工参加了由土建院举办的“教职工学习新修订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暨师德建设报告会”。本次活动在明志楼A309进行,法学院梁分教授受邀担任主讲人。
正式开讲前,梁分谦虚的对大家说:“我不是在做学术报告,而是在普法。”梁分从两法(《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修订的主要内容、高校老师的权利、高校老师的义务和教育法治思维四方面来引导教职工来学习新两法。
梁分从两法的修订讲起。修订后的两法规定了教育总体价值取向,强调教育公平与均衡发展;对教育基本内容进行了充实完善,强调了大学生的协调发展。她对比了两法修订前后的一项重大差异,即新两法中明确指出了“控制学术委员会的组成。”
梁分就教育的目的这一话题作出了分享,她表示,教育“不仅仅是一项工具”,不仅仅是教学生如何学习,如何就业,更应该引导学生在精神上有追求,努力做一个高尚的人,即“培养大写的人、舒展的人。”
谈及高校老师的权利与义务,梁分认为权力越大,义务越多。教师的担子很重,“我们的责任是提高整个民族的教育水平,并且会影响学生的一生”。梁分对此解释道,教师应当有意识的引导学生思考在未来应该干什么,而不是以拿到毕业证为目的。行使自己的权利的同时,教师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如:公正公平地评定学生的成绩、在课堂上言行谨慎,考虑自己的语言对学生可能产生的影响、尊重学生的人格。
教育法制思维包括了人权思维,宪法、法律至上思维,权利、义务思维和程序正义思维。其中宪法、法律至上思维最为重要,宪法、法律思维中包含了规则意识和证据意识。规则意识有利于规范自己的行为,避免自己犯太多的错;证据意识有利于保护自己,梁分教授用自己的如何杜绝学生上课玩手机的经历来解释这一意识,使在场的教职工都清楚的认识到这一意识的重要性。
“听了梁分教授的讲座后,我才知道自己在法律这一块的盲区有多大,以后我要多学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和维护自己的权利。”蒲红宇老师说道。(大学生全媒体中心 文/田庆涛 王楠 图/邱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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