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执政的能力】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必须增强法制观念,善于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坚持依法执政,就是要坚持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并通过党组织的活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人民群众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奋斗目标。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法执政。(1)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必须增强法制观念。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牢固树立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念,权力必须接受人民和法律监督与制约的观念,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自觉而坚定地做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维护法律的模范。(2)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必须善于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坚持这三者的辩证统一,做到三位一体,协调发展,整体推进。(3)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必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要把党执政的方式纳入法制的轨道,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实现从主要依靠“红头文件”到主要依照法律法规办事的执政方式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