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制】聘任制,指用人单位运用合同(契约)形式聘用工作人员的一种任用制度,又称“聘请制”或“合同聘任制”。按合同(契约)规定,用人单位有聘用和解聘的权利,个人有应聘和辞聘的权利。合同规定双方的责、权、利及有效期限,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聘。聘任制是我国干部任用的一种形式,它分为选聘和招聘两种。选聘,叫选聘合同制,即干部经过考试考核,明确职责、待遇和聘期,签订合同。招聘,以劳动人事部1984年初发出的《金沙娱场城app7979关于做好招聘工作的通知》为据,解决专业技术人员的来源应以内部交流为主,外部引进为辅。实行聘任制,既有利于保证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和受聘者个人的工作稳定性,又能够拓宽选拔渠道,有利于人员的合理流动,从而有利于调整干部结构,在制度上激励干部奋发上进,扩大用人单位灵活的用人自主权;有利于促进人才竞争、人才流动,有利于发挥干部技能,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有利于“唯才是举”、“选贤任能”社会风气的形成。
近年来,在我国的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中,许多企、事业单位实行干部聘任制,冲破了领导人员职务、待遇和干部身份的终身制,提高了工作效率。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了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2006年1月1日实施的《公务员法》第十六章明确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虽然相对于公务员职位常任制公务员聘任制只占辅助地位,但毕竟已开始在中国纳入国家法律。许多地区,如深圳、上海浦东、昆明、温州等地,也已展开公务员聘任制试点工作。实行公务员聘任制,有利于革除公务员招考弊端,推动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促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