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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协会开展“推进依法治省 共建和谐校园”主题宣传

发布日期:2014年04月18日          作者:         编辑:管理员         审核:         点击:[]

 

   “我现在快21了,是不是可以结婚呢?”、“作为大学生,目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我前几天在网上买了件衣服,但质量有问题,我可以直接退货不?”
  为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4月16日,文法学院法律协会在学生食堂开展了以“推进依法治省,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法制宣传活动。
  在活动中,法律协会全体成员分发了法制宣传单,主要涉及到“恋爱婚姻”、“消费保护”、“劳动合同”三大内容,并就此给现场的同学们做了疑难解答。随后进行了法律知识有奖竞答,引来了大批学生的参与。
  “为什么在校大学生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来自机械自动化的吴敏对自己答错的法制题目感到不解。
  “在校大学生不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在未毕业前,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形成劳动关系,所以即使签了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法学专业12级的伍丽娜解释道。
  13级经济学的周连卫向负责人刘传曦咨询道:“如果遇到欺诈行为,我们作为消费者该如何赔偿?”
  “按照有关规定,应该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一般赔偿的金额在所受损失费用的一倍左右。”
  “现场同学们提出的问题比较多,一方面体现出他们对这方面知识的缺乏,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他们对法制宣传的关注。”会长姜之易说,在校园中开展“依法治省”法治宣传活动,传播法律知识,让大学生们关心学校、关心我省的发展,以贯彻落实金沙娱场城app7979践行法制校园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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