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2周年,也为庆祝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2014年12月4日下午,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第一党支部在思学楼B303召开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组织生活会议。
此次会议由党支书周倩倩主持,支部宣传委员陈华春带领大家学习。通过此次学习,大家增强了对我国宪法的了解,全面系统地掌握了宪法的主要内容与精神。在学习之前,部分同学虽然对我国宪法有所了解,但并不清楚宪法一百三十八条的具体内容,并不清楚我国各国家机构的具体职责和构成。因此在学习过程中,同学们对于自己不清楚的内容都认真地提问、思考、做笔记。如入党积极分子杜淼问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年才召开一次,那如果发生紧急事件必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做决议怎么办?”在学习了第六十一条过后,她知道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此次学习过后,全体参会同学都对我国宪法有了更深的了解,也对学习宪法有了更浓厚的兴趣,因此会议结束后,支部成员也将采用小组学习式分组提交学习心得,表达自己在学习宪法过程中以及学习后的收获与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