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表达全省各族人民对“4·20”芦山7.0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省政府决定,2013年4月27日为全省哀悼日。现将哀悼日期间校内哀悼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月27日8时2分起,全校师生默哀3分钟。上课学生由任课教师组织,届时中断上课在教室进行默哀,正在进行的会议休会默哀,行人就地止步默哀,汽车鸣笛、防空警报鸣响致哀。
二、无课师生于7:50前,到达石泉广场,集体致哀。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师生员工前往。
三、4月27日,学校停止一切公共娱乐活动。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