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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 分

发布日期:2021-03-05      作者:     编辑:杨梅     审核:     浏览:[]

梁分,女,四川广安人,1968年出生,民商法学教授,法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法学学科负责人。四川大学法学学士、法律硕士。曾经做过4年的法官、3年专职律师。从1995年起主要从事《婚姻家庭继承法学》、《侵权法学》、《法律职业道德》、《仲裁法学》、《知识产权》等课程的教学与科研工作。2009.092010.07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师从杨立新教授。20085月获金沙娱场城app79792005--2008年“优秀教师”称号;2008年获学校 “课堂教学优秀奖”一等奖。

 

   主要研究方向:婚姻法、继承法、侵权法学。主要著作有:《遗嘱法研究》(2020法律出版社)、《民法典继承编条文精解与案例指引》(2021法律出版社)、《婚姻家庭继承法》(副主编,2010年)、《物业管理条例知识问答与案例分析》(主编,2004年),《知识产权法学》(参编,2002年),《经济法概论》(副主编,2000年)。主持四川省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遗嘱法研究》,主持四川省法治专项《网约车市场的法律规制---以交通事故法律责任为重点》,主持省教育厅课题《遗嘱解释问题研究》;主持学校《我国法律硕士教育问题研究》、《地方性理工院校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综合改革研究-S大学为例》教学研究项目,主持四川石油天然气发展研究中心课题《涉油气民商事法律典型案例实证研究》;参与省教育厅《卓越法律人才培养项目》;主持学校项目《婚姻家庭继承法学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在兰州大学学报、法学杂志、法律适用、中国应用法学、人民司法等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遗嘱解释规则研究》、《遗嘱解释,应坚持“区别说”》 、《“遗嘱形式缓和”的实证分析》、《“打印遗嘱”效力探究》、《从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看我国<继承法>的修改与完善》、《对“遗嘱内容相抵触”的理解与适用》等继承法领域的论文多篇,及其他论文近20篇。

 

主要社会兼职:学校法律顾问、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成都市法学会城市减灾与应急管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公证法学研究会专家会员、新都区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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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 分

梁分,女,四川广安人,1968年出生,民商法学教授,法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法学学科负责人。四川大学法学学士、法律硕士。曾经做过4年的法官、3年专职律师。从1995年起主要从事《婚姻家庭继承法学》、《侵权法学》、《法律职业道德》、《仲裁法学》、《知识产权》等课程的教学与科研工作。2009.092010.07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师从杨立新教授。20085月获金沙娱场城app79792005--2008年“优秀教师”称号;2008年获学校 “课堂教学优秀奖”一等奖。

 

   主要研究方向:婚姻法、继承法、侵权法学。主要著作有:《遗嘱法研究》(2020法律出版社)、《民法典继承编条文精解与案例指引》(2021法律出版社)、《婚姻家庭继承法》(副主编,2010年)、《物业管理条例知识问答与案例分析》(主编,2004年),《知识产权法学》(参编,2002年),《经济法概论》(副主编,2000年)。主持四川省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遗嘱法研究》,主持四川省法治专项《网约车市场的法律规制---以交通事故法律责任为重点》,主持省教育厅课题《遗嘱解释问题研究》;主持学校《我国法律硕士教育问题研究》、《地方性理工院校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综合改革研究-S大学为例》教学研究项目,主持四川石油天然气发展研究中心课题《涉油气民商事法律典型案例实证研究》;参与省教育厅《卓越法律人才培养项目》;主持学校项目《婚姻家庭继承法学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在兰州大学学报、法学杂志、法律适用、中国应用法学、人民司法等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遗嘱解释规则研究》、《遗嘱解释,应坚持“区别说”》 、《“遗嘱形式缓和”的实证分析》、《“打印遗嘱”效力探究》、《从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看我国<继承法>的修改与完善》、《对“遗嘱内容相抵触”的理解与适用》等继承法领域的论文多篇,及其他论文近20篇。

 

主要社会兼职:学校法律顾问、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成都市法学会城市减灾与应急管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公证法学研究会专家会员、新都区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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