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扣规则
(1)校田径运动会非投掷类项目获前八名的学生,按名次由高到低,依次抵扣100公里、80公里、60公里、50公里、40公里、30公里、20公里、20公里。
(2)校内其他比赛项目获得比赛名次者,按照各项目比赛规程明确的奖励标准进行相应的里程抵扣。
(3)校外比赛或者代表队日常训练参照校内比赛抵扣规则执行,由校代表队主教练根据日常训练和比赛情况提出抵扣申请,经体育学院群体教研室主任审批后执行。
(4)享受抵扣里程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必须为合格及以上(参考2023年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合格标准的学生每年最多可抵扣100公里,达到良好标准(80分)以上者可享受双倍抵扣标准,并且可以一次性抵扣完当年最低里程。
二、其它说明
每年申请课外健身跑抵扣以体育学院发布的抵扣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