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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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院领导考核小组
组长:曾明友
副组长:姚远、胡启军、熊俊楠
成员:教授委员会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助理、各党支部书记、院工会负责人、教代会执委会成员。
二、考核原则
遵循民主公开、公正严明、高效务实的考核原则。
三、考核时段及述职时间安排
以各科室为单位,由各科室负责人组织,考核内容时段:2014年自然年度;各科室述职时间安排:从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月6日。
四、考核内容
1、重点考核教职工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情况、获奖情况以及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态度、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含参加全院、学校各类活动情况)。
五、考核和推优
1、本次“推优”由各科室在院下达的“推优”指标内进行。
2、教师“推优”候选人必须同时满足教学工作基本要求及学术业绩基本要求(不含实验、学工、办公室)
(一)教学工作基本要求:
1)自然年度内无教学事故发生;
2)教学年度内学生评教应位于全院教师排名前90%;(2013-2014学年度)
3)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每学期至少为本科生上一门课程,年度总教学工作量不少于教师所在教研室平均工作量的65%。
(二)学术业绩基本要求:完成聘任责任书中2014年学术业绩分。
3、上报“推优”候选人名单及票决结果(含1、教学工作量、2、科研业绩、3、获奖情况、4、其他贡献、5、得票数统计)
4、评优在各科室“推优”基础上,由院考核领导小组最终差额投票后研究决定。
5、《金沙娱场城app7979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中“民主评议意见”一栏中,除“优秀”一栏外,其余由各科室负责人认真填写。
6、各科室负责人在填写“评议意见”时,要求公正、客观、实事求是。
六、考核范围
1、全院在册在岗的教职工,其中处级干部按组织部安排进行考核。无故不参加考核的人员将按考核不称职处理。
2、当年调入人员,应结合原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由所在科室考核,并确定等次。
3、经批准出差、出国、脱产学习,因期限未满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核的人员,返校后由其所在科室及时组织考核,并将考核材料和考核结论交院领导考核小组审查同意后报人事处。
七、考核等次及奖励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本年度考核为“优”的12位同志学院将进行奖励。
八、其他
希望各科室负责人按照考核程序认真组织进行。本次考核院领导将参加。上交考核材料和教职工考核表时间为2015年1月6日下午6:00。地点:明志楼A532党政办公室。
注:推荐指标见附件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考核领导小组
2014.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