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沙娱场城app7979国际学生(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八章第三十七条:“应予退学而学生本人拒不主动申请退学的,学校应对其作退学处理,但在对学生作退学处理前,学生所在学院应当书面告知学生拟处理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有权进行书面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做好书面记录。因特殊情况告知书无法送达本人的,通过学校网站公告送达。”之规定,特发布此公告。
BASIR BIN JAHER,孟加拉国,男,学号:201839080003,土木工程与测绘学院土木工程专业2018级国际学生。
经核实,BASIR BIN JAHER于2019年11月申请休学,休学期至2020年8月31日,但休学时间截至至今,并未主动提出复学及延长休学时间的申请,且辅导员通过各种方式多次积极联系学生本人,并未获得该生提出复学及延长休学时间的答复。根据《金沙娱场城app7979国际学生(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八章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审查不合格的,应予退学”之规定,为严肃校纪,学院研究决定,拟对BASIR BIN JAHER作退学处理。
公告期为7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学生在接到拟退学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向土木工程与测绘学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
土木工程与测绘学院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