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项名称
特困人员供养审批认定
二、 服务对象
个人
三、 办理地点
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四、 是否收费
否
五、 申请材料
个人书面申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个人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2张;申请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证明;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证明;申请集中供养的还应提供体检证明的材料。
六、 办理流程
1、 提出书面申请
2、 镇(街道)初审
3、 区民政局予以批准
七、 承诺时限
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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