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法学院2020届(秋季)硕士毕业论文答辩安排


一、 答辩时间地点:

(一)社工硕士1015日上午9点开始。博学楼AB510

(二)法律硕士1015日下午4点开始。博学楼AB510

二、分组情况

(一)社工硕士答辩组(钉钉号:31019450

答辩委员会主席:张冲

成员:茹婧、王斌、梁丽、刘立祥

秘书:鲁航

(二)法律硕士答辩组(钉钉号:32492206

答辩委员会主席:周洪波

成员:周世明、秦杨、尹明生、宋旭平;

秘书:李文海

三、答辩程序

(一)答辩准备(各组秘书组织)

1. 答辩方式采用钉钉线上和现场同步进行;

2. 校外答辩委员会成员进入钉钉会议室、校内答辩委员会成员和硕士研究生按时到达博学楼AB510教室

(二)论文答辩(按下列程序进行):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和秘书名单,答辩硕士研究生名单。

2.答辩顺序:按照学生学号由小到大顺序进行答辩,答辩名单及顺序已公布;

3.答辩方式和时间:学生PPT汇报方式,其中汇报时间25分钟,答辩时间为15分钟,共计40分钟。

4.硕士研究生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

1)研究思路和方法;

2)主要研究内容和结论;

3)对评阅专家要求修改的地方进行陈述。

5.答辩委员会成员、参加答辩会议人员提出问题,硕士研究生即刻回答问题;

6.答辩过程中,秘书要做好记录工作、截屏保存工作。

(三)答辩评议

答辩委员会表决答辩结果和授位情况按下列程序进行:

1.答辩结束后,秘书宣布全体答辩硕士研究生退出教室;

2.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秘书组织)。

1)答辩委员在评分表上给每个答辩硕士研究生打分:

分数构成:包括5个评分项目,论文选题占10%;研究思路和方法占20%;论文写作占10%;论文答辩占20%;论文水平及意义占40%

分数总计:每位研究生答辩成绩最后得分为答辩委员会5位老师评分的平均分。

2)答辩委员会根据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及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情况,就是否同意答辩通过、是否同意毕业做出决议,决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经全体答辩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5位评委中至少3票)同意方为通过,决议由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字方可生效。

3)答辩委员会根据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就是否同意授予硕士学位做出推荐,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经全体答辩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5位评委中至少4票)同意方为通过,由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字方可生效。

4)秘书现场汇总,答辩委员会形成答辩决议。

(四)答辩结果宣布

1.秘书通知全体答辩硕士研究生进入腾讯会议室;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决议和表决结果;

3.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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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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