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根据上级和学校相关要求,成立我院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生)认定工作机构,现将人员组成公示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9月6日—9月8日(共3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学院反映。反映情况时要求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事实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袁桔
联系电话:028-83032038
受理地址:博学楼AB304
受理邮箱:2725518881@qq.com
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