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为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中高校实验室运行安全,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为了确保中秋、国庆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按照学校的季度检查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第三季度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日常组织工作,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及时、到位。要以此次季度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健全金沙娱场城app7979科研实验室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工作范围
本次工作范围指学校实验室和相关场所,重点检查涉油涉化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近三年发生过安全事故、前期排查中发现过重大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未达到要求的实验室各学院(研究院、中心)要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工作方式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要认真组织季度,形成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学校根据情况组织现场抽查。
四、工作安排
本次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学院自查。各学院按照要求进行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和自身实际,制定自查方案,组织对本院(中心)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安全自查,建立自查台账,逐条整改落实,并将自查报告(包括自查方案、风险台账和整改情况),于9月28日下午18:00前以正式文件纸质档盖章(及电子版)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安全科后勤楼304,电子档发邮箱215414205@qq.com。安全检查项目及自查自纠报告格式详见附件。
(二)现场抽查。实设处将根据各学院(中心)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反映出来的问题确定抽查名单,并于9月30日前到实验室现场抽查。本次抽查两大重点:1、危险等级定级为一级的学院和单位;2、在之前实设处检查中被通报的实验室。
请各学院(中心)认真排查梳理实验室安全问题,实设处将根据检查情况据实惩处。
五、工作联系人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人:伍建川,联系电话:
028-83032341,邮箱:215414205@qq.com。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