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7日     作者:      编辑:      审核:      点击:[]

各相关单位:

  经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研究决定,现发布《2023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并就做好2023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课题(以下简称“生态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凝聚各方力量,进一步提升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研究理论水平,持续发力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不断夯实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的绿色本底。

  二、课题管理

  生态专项为省级项目,面向全省公开申报,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项目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为1年(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

  本次申报项目类别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1.5万元。

  申报课题由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组织专家评审后立项。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二)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处级)行政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在实际工作部门的可适当放宽。

  (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3年11月16日前)。

  (四)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项目责任单位须具备: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工作安排

  本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数据内容完全一致。

  (二)网络申报系统于2023年11月24日8:00到11月29日17:00开放(系统提交后请及时联系刘学峰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后再进行打印),在此期间申报人可在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申报人有申报规定方面的问题,可咨询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有关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三)经审核通过后的材料,由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到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4份(含原件1份)。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项目编号”请务必按规范填写。纸质版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1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申报人须按《申报指南》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课题应充分反映四川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立足学科前沿,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

  申报课题须按《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


申报书中单位审核意见,请申报人填写以下内容:“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及参加者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 附件【申请书.docx】已下载
  • 附件【申报流程.docx】已下载
  • 附件【申报指南.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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