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经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四川省统计局、四川省统计学会研究决定,现发布《2023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四川统计发展”专项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并就做好2023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四川统计发展”专项课题(以下简称“统计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四川经济社会和统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推动我省统计学科建设,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二、课题管理
统计专项为省级项目,面向全省公开申报,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项目完成时间一年(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
本次申报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一般和青年项目每项资助金额1.5万元。
申报课题由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四川省统计学会联合组织专家评审后立项。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二)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处级)行政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0月27日后出生)。实际工作部门从事统计工作的可适当放宽。
(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3年10月27日前)。
(四)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项目责任单位须具备: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工作安排
本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份(含原件1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数据内容完全一致。申请书封面“项目编号”请务必按规范填写。申请人纸质版报送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17:00前。
(二)网络申报系统于2023年10月27日8:00到11月3日12:00开放(申请人网络系统提交后联系刘学峰审核,再进行打印),在此期间申报人可在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申报人有申报规定方面的问题,可咨询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有关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三)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严格审核申报资格、申报质量、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申请人及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师德学风和必备条件等,并在申请书上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
五、其他事项
申报人须按《申报指南》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课题应充分反映四川统计工作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申报课题须按《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
申报书中单位或科研管理部门意见,请申报人填写以下内容: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该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该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本单位已对该课题意识形态进行了把关。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3032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