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受四川省社科规划办、四川省教育厅委托,经四川县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中心即日起面向省内外发布2023年度课题指南,申报工作同时启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四川省委十二届一次、二次全会精神,聚焦新时代四川县域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着力推出有理论创新意义和决策参考价值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为四川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智库作用、提供智力支撑。
二、课题资助类别和资助原则
1. 资助类别
四川县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度的研究课题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其中重点项目将资助理论及实践意义重大,成果显示度高,对四川县域经济发展有重大指导意义的项目,需按照项目申报指南中的重点项目选题开展研究;一般项目鼓励申报人围绕项目指南对四川县域经济发展若干关键环节和关键问题开展研究;自筹项目可围绕四川县域经济相关问题结合自己的专长和兴趣自行选题开展研究。
2. 资助原则
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教学科研人员、在读博士研究生,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均可申报。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并曾经主持市厅级以上研究项目;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或在读博士研究生,或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研究人员推荐;申报自筹项目的研究人员不做职称、学历上的限制。
四川县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往期年度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三、结题条件
项目一般要求在两年内完成,鼓励提前结题。最终成果形式必须为与研究主题高度相关的专著、学术论文、研究报告、领导批示,或有推广价值的实践案例等。结题基本要求如下。
1. 重点项目
结题至少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有国际影响力的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CSSCI核心库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2)出版学术专著1部(需排名前二);(3)完成不少于15万字的研究报告1份(需提供查重证明并通过中心专家组鉴定,知网查重重复率低于10%);(4)被副省级及以上领导作肯定性批示1份;(5)被省直部门以上单位采纳的报告1份(需提交采纳证明并加盖公章);(6)已推广或拟推广的四川县域经济发展实践案例2个(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一般项目
结题至少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中文核心以上级别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2)参与撰写学术专著1部(需排名前三);(3)完成不少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1份(需提供查重证明并通过中心专家组鉴定,知网查重重复率低于10%);(4)被市厅级以上领导作肯定性批示1份;(5)被市级以上部门采纳的报告1份(需提交采纳证明并加盖公章);(6)已推广或拟推广的四川县域经济发展实践案例1个(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自筹项目
结题至少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有学术影响力的期刊发表论文1篇,提交政策建言1份;(2)参与撰写学术专著1部,提交政策建言1份;(3)完成不少于1.5万字的研究报告1份(需提供查重证明并通过中心专家组鉴定,知网查重重复率低于10%),提交政策建言1份;(4)被县处级以上领导作肯定性批示1份。
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免于鉴定:研究成果被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或省规划办《重要成果专报》采纳;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
四、课题成果标注与使用说明
1. 成果标注
所有公开发表成果须在课题立项后开始计算。成果形式为论文,第一作者须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并在论文基金项目中标注“本研究得到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县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课题资助(项目编号:XY202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言,以及被国家规划办《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省规划办《重要成果专报》刊发的,须注明“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县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提供;后续成果形式为专著,须在专著显著位置标注“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县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字样。结题时需向我中心提交成果原件或扫描件、复印件及其电子版。(注: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的内容要保持一致。)
2. 成果使用说明
中心对所有研究课题结题成果拥有后期加工、汇编和推广等权限。
五、申报时间与申报程序
1. 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4月21日12:00。
2. .各学院科研助理老师务必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书和论证活页纸质文档(各一式5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及电子版统一报送人文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3. 申报书电子版统一命名格式为“金沙娱场城app7979-项目类别-申报者姓名”。
联系人:各学院科研助理老师、人文社科处刘老师
电子邮箱:swpu-rwskc@sw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