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全省文化旅游经济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专家库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面向全省各单位商请推荐文化和旅游经济专业职称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入库专家人选。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条件
根据《金沙娱场城app7979关于印发<四川省文化旅游经济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53号)设置的职称子专业,重点推荐在全省文化旅游领域从事经营管理、贸易投资、宣传营销、品牌研发、经济政策法规制定、经济标准规划编制、经济理论研究、经济决策管理等工作的专家。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责任心强,能胜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三)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政策。
(四)取得正高级经济师、教授、研究员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任高级经济师、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
(五)具有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过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在本行业本专业领域内享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能力强,其业绩为同行公认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截至2023年8月1日),身体健康。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省部级及以上高级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最高不超过70周岁。
二、遴选程序和方式
入库专家的遴选按照自愿申请、单位推荐、文化和旅游厅审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的程序,采取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登录职称评审系统(https://wlzc.tsichuan.com/)注册,并按照申报流程和要求如实填录网上申报信息(详见附件1)。单位同意推荐的人员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详见附件2)。
(二)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核实其真实性,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在《推荐表》相应位置签署具体推荐意见后,填写《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3)。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每个专业领域择优推荐不超过5名专家。
(三)文化和旅游厅审议。汇总各单位推荐人选后,组织审议拟入库专家名单。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经审议同意的拟入库专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同意备案后,入选人员进入四川省文化旅游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
三、入库专家职责
批准入库的专家,可参加我省经济系列文化旅游专业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工作。根据评审工作需要,以不固定形式(随机抽取)参加评审活动,对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评审,对申报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进行综合评价;遵守职业操守和保密要求,严格按照评审工作规程开展工作,按时参加评审工作会议。
四、相关要求
(一)专家库建设是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基础,请严格把关,切实遴选推荐学识水平高、实践能力强、原则性强的优秀专家,支持我省文化旅游经济专业职称评审工作。
(二)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8月11日。
(三)请各学院组织填报《推荐表》及《汇总表》,由科研助理老师汇总后于2023年8月11日前将两个表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
(四)文化旅游经济专业专业类型即文化旅游职称专业类型(详见《文化旅游职称专业分类》),主要有艺术、旅游工程、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化旅游经济、中职学校六个类型。所属子专业有:经营管理、贸易投资、宣传营销、品牌研发、经济政策法规制定、经济标准规划编制、经济理论研究、经济决策管理。填写推荐表、汇总表中的“所属子专业”栏目时,请从其中选择。
联系人:刘老师
邮 箱:swpu-rwskc@sw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