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晶晶(1982—),女,法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英国阿伯丁大学法学硕士、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四川省“天府万人计划社科菁英”,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兼任四川省法学会能源法学会秘书长,西南石油大学能源法学研究中心主任。专业方向为环境保护法学与能源法学,已初步形成“油气法治建设创新研究”和“公私合作开展环境治理法治创新研究”两个较为稳定的研究方向。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项,地厅级课题7项;作为主研参与省部级项目2项,地厅级课题5项;以独著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其中 CSSCI期刊收录11篇,CSSCI扩展来源期刊收录3篇,对我国油气资源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律制度建设问题有较为深入系统的研究,获得了较好的社会评价。根据团队成员合作的课题研究撰写的“金沙娱场城app7979关于建立资源型城市资源开发补偿法律机制的议案”被四川省人大及政协作为议案提交2010年两会。作为省政府调研课题主持人撰写的“四川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模式创新研究”于2016年被四川省政府研究室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