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消息,为推进新疆、蒙东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保障能源稳定供应,优化煤炭产业结构,促进煤电一体化发展,同意实施煤炭产能置换,建设新疆大南湖矿区西区二号露天煤矿一期工程、新疆准东五彩湾矿区一号露天煤矿一期工程、内蒙古霍林河矿区达来胡硕(霍林河二号)煤矿等项目。
其中,新疆大南湖西区二号露天煤矿一期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境内,建设规模600万吨/年,配套建设选煤厂。总投资25.17亿元(不含矿业权费用),其中,资本金7.56亿元,占总投资的30%,由项目单位以企业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的17.61亿元,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新疆准东五彩湾矿区一号露天煤矿一期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境内,建设规模700万吨/年,配套建设选煤厂。总投资15.80亿元(不含矿业权费用),其中,资本金4.98亿元,占总投资的31.5%,由项目单位以企业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的10.82亿元,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内蒙古霍林河矿区达来胡硕(霍林河二号)煤矿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境内,建设规模600万吨/年,配套建设选煤厂。总投资34.04亿元(不含矿业权费用),其中,资本金10.22亿元,占总投资的30.02%,由项目单位以企业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的23.82亿元,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发改委强调,项目单位要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做到节约集约用地,不得超标准用地;要采取节能措施,选用节能设备,强化节能管理,各项能耗指标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项目建设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进一步优化设计,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加强矿井水、煤矸石等资源综合利用。
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项目单位要做好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征地、搬迁、生态保护等工作,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与外部环境的关系,有效预防和化解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
本文来源:5e中国能源网
发布时间:2018-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