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各高校科研处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修订)》和《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石油天然气发展研究中心”2014年课题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立项指导思想
“四川石油天然气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课题立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中共中央《金沙娱场城app7979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年》以及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理论创新,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全面发展和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为国家 “十二五”能源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智力支持。
二、课题申报范围
本次课题申报面向省内外各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党政机关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课题申报人须按照2014年度课题申报指南的范围要求,根据课题指南所规定的方向确定申报课题名称,也可据此研究方向自拟题目。中心接受个人或单位自筹经费申报的课题;批准立项的自筹经费课题,与经费资助课题实施相同的管理。
三、申报具体要求
1、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有关规定,凡有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或各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申报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
2、本次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三类,有较好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优先考虑立项。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2.0万元,结题成果为2篇CSSCI论文或专著。项目完成时间为2-3年;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0.8万元,结题成果为1篇CSSCI论文或2篇北大中文核心论文,项目完成时间为1-2年。以上项目结题成果发表时须注明“四川石油天然气发展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字样及编号。
3、申报书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汇总,统一报送我中心,本中心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报书。申报单位须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纸质申报书(每项一式5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4份)报送至本中心。申报者须同时将申报书电子文档发送至本中心邮箱(scogdc@163.com)。
4、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4年4月10日截止(邮件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5、项目申报需要的各种材料(包括申请书、课题指南)请从附件下载。本公告及有关材料同时在网站上发布,欢迎访问、查询、下载。
四、联系方式
中心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金沙娱场城app7979博学楼A404
邮政编码:610500(备注:请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函寄本中心)
办公电话:028-83034793
电子邮箱: scogdc@163.com
联系人:温馨 (13568950231)
附件:
四川石油天然气发展研究中心2014年度课题指南
四川石油天然气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
发布时间:20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