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儒学研究院黄玉顺教授来校讲学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11日          作者:         编辑:沈立芹         审核:         点击:[]

923日晚,应科研处和学院邀请,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黄玉顺教授做客我院弘毅沙龙,在博学楼A508做了以《儒学和社会正义》为题的精彩学术报告。学院院长张小飞教授、党总支书记帅建祥、教师代表和全院研究生以及学校其他院系部分师生参加了报告会。报告会由学院副院长崔发展主持。

黄教授首先提出当今社会面临的许多不公正待遇,特别是秩序不公正,认为儒学可以解决社会不公正现象和问题,进而抛出儒学复兴的重要问题。并通过对儒学中“仁”、“义”、“礼”、“智”、“信”这几个最重要的核心概念的基本内涵及其内在奠基关系的分析,讲述了儒学在应对当代社会制度规范建构方面所具有的普遍价值。接下来,黄教授以“仁义礼智信”的道德哲学为起点,从历史的角度和现实的需要出发,分别从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一、“仁爱”,这种爱的情感具有“差等之爱”和“一体之仁”这两种显现样式,其中“差等之爱”是社会利益冲突的根源,而“一体之仁”则可以成为化解利益冲突的根本出路。同时也有私领域和公共领域的区别。二、“义”的两条重要原则。即正当性原则和适宜性原则。义者,宜也,适度性原则。所以,同一制度可能在某种场合是正当的,但却不合时宜。三、“礼”是社会中的道德规范及制度建构。只要有人就有社会规范和制度安排,而儒家对制度规范之“礼”的建构的正义性的思考,使其与西方正义论处在了共同的论域。同时,“礼有损益”,任何一套社会规范都不具有永恒性,应当“因时而变”,根据正义原则进行社会规范设计。四、“智”则分为理智、理性和良知。五、信与仁义礼智不在一个层面,但跟当下诚信有密不可分的传承关系。随后黄教授与现场听众进行了气氛活跃、思想深入的互动交流。

讲座结束后,崔发展副院长做了总结发言,他从黄教授讲的上述五个方面一一进行了梳理和归纳,并对黄教授来院讲学再一次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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