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始人被请出董事会,当然有商业上的背景与原因,但从法律上来讲是因为创始人失去了对公司的控制权。
创始人失去公司控制权往往出现在公司发展中后期,但隐患往往在公司发展初期(尤其是前几轮融资时)就留下了:如果创始人要确保在公司发展中后期(尤其在进行了众多轮融资的情况下)还能拥有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往往需要在公司发展早期(尤其是前几轮融资时)就提前做好制度上设计与安排,等后期与其他股东(尤其是投资人股东)出现分歧与矛盾后再来设计与安排往往为时已晚。
任何事后补救与无关紧要的细节打磨,都不如最开始就设立靠谱儿的股权架构。要点有三:
一定要保证创始人的绝对控制权,个人持股最好超过 50%;
一定要少向投资人出让股权,一般不要超过 15%;也许这与你以往听到的各类融资故事都不相符。竹君也可以告诉你,一直以来都有很多公司的创始人被投资人或其他合伙人踢掉。同时,有大量创业项目出让 15% 以下的股权仍然可以融资并活得风生水起。不要盲目听信投资人讲述的故事,他们不会告诉你,他们在将许多创业者捧上神坛的同时,也将更多的创业者无情地踢出团队。股权一事,不可心软。
建立合伙人、投资人退出时创始人有权优先回购股份的机制:具备条件的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也可以考虑借鉴阿里的“合伙人制度”:由公司的创始团队及现有的核心高管组成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人会议提名公司多数董事,而不是按照各股东持有股份比例分配董事提名权,这样即使创始团队或核心创始人拥有再少的股权,仍能控制董事会,从而拥有公司的运营决策权。
被投资人踢掉是否合情合理?残酷地说,在多数时候是。因为很多创业者都没能让自己的成长跟上公司的需求。
这时候你需要保持理性,妥善地处理交接事宜,在股权及回报问题上争取一下,保障自己的合理利益。然后,保持风度地离开,不诋毁,不沮丧。这样你不会得罪人,也会留下个好形象,将来还有成功的机会。
很多创业者都经历过这一关,何必怨天尤人呢。吸取这次失败的教训,下次创业试试从根本上抓好股权架构吧。
那么怎么能使投资人不想踢掉你?或者不被投资人踢掉的基础是什么?
股权架构!股权架构!股权架构!重要的事情要说三遍。
要实现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力,一般需要在股东会及董事会两个层面上做出相关的安排。如何实现核心创始人在股东会上的控制力?
最直接的方法是在商业上可行的情况下,核心创始人持有的公司股权达到或超过50%,这样核心创始人就直接拥有了股东会上过半数的表决权。
这点在创业初期实现起来并不难,但在公司发展过程中经过数次融资的摊薄或稀释后,核心创始人所持有的股权往往会被稀释到50%以下甚至更低。
如果核心创始人需要确保自身股权被数轮融资稀释至50%以下后,仍在股东会上有较强的控制力与影响力,可以考虑如下建议:
1)归集其他小股东股权上的表决权。通俗地说,就是核心创始人将其他小股东的表决权拿过来由核心创始人统一表决,这样可以增大核心创始人在股东会上实际控制的股权表决权的数量。归集的具体方式,简单的有表决权委托,即小股东签署授权委托书将其所持股权的表决权排他性地授予核心创始人行使;复杂但更为稳定可靠的一种归集方式为:小股东通过一家持股实体(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核心创始人通过成为该持股实体的法定代表人、唯一的董事、唯一的普通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方式实际控制并行使持股实体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的表决权。
2)多倍表决权。这种方式是通过增大核心创始人所持股份表决权数量来增大核心创始人在股东会表决时的权重。具体操作方式为:其他股东所持股份仍为“一股一票”,但创始股东所持股份为“一股数票”(如一股十票)。此种操作方式当公司是境外公司(如开曼或BVI)时,得益于当地法律在该问题上开放与灵活的态度,比较容易直接实现;当公司是境内公司时,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些特殊的设计与安排。不少在美国上市的中概股公司,如京东,即是通过此种安排实现创始人对公司的实际控制的。
3)核心创始人否决权。上述两种方式是增大核心创始人在股东控制力的进攻性的策略。核心创始人否决权则是增大核心创始人在股东控制力的一种防御性的策略,尤其是在上述两种方式不能实现的时候,尤其显得重要。核心创始人否决权,意思是说,对于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可以具体列出,如解散、清算、分立、合并、出售控制权或大部分资产、主营业务变更、重大对外并购、公司预算决算、变更董事会组成规则或人员、聘请与更换审计师、上市、重大人事任免、股权激励等)必须得到核心创始人的同意或赞成表决方可通过并实施。
怎样实现核心创始人在董事会层面的控制力与影响力?
一般来讲,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核心创始人如果对股东会有一定的控制力,则其对董事会也会有相应的控制力,但也并不尽然如此。
公司股东之间可以另行约定董事会的组成规则,并将其记载于公司章程中,进而对公司及所有股东产生法律约束力。
因此,对于核心创始人或创始股东团队而言,可以考虑的方式之一为在公司章程中直接规定董事会一定数量的董事(一般过半数)由创始股东团队或核心创始人委派。
除了在规章制度上做保障,我们还应该在做事上做到位。而避免被投资人踢出局,根本上就是掌握核心资源,让公司离不开你。记住,如果你真的被踢掉,上位的人往往是比你掌控了更多核心资源的人。
掌控核心技术:尝试做一些真正有技术含量的东西,并在引入投资人之前(最理想的状态是在开始创业之前)申请专利。有人认为创始人往往担任 CEO,其掌控技术未免有些施展不开,这是错误的。虽说 CEO 有很多重要的职责,他的日常工作仍然可以以技术为重点,没有必要把自己排除在技术团队以外,尤其在公司早期。
联接核心团队:你的合伙人是否都信任你,你的员工是否都尊敬你?如果你成为公司名义上和实际上的双重领袖,投资人是很难令你退位让贤的,否则他会很难控制公司的人才流动。
独占核心渠道:公司最重要的合作伙伴是否与你相熟,还是你草草地将这些渠道交给其他合伙人或者员工去打理?优秀的创始人应该是达成生意的关键,如果没有你在,很多战略合作就无法继续,那么对于公司来说你就是不可替代的。并不是说只有创始人有权知晓并保留合作伙伴的联系方式,这很 low,效率也非常低;你是达成生意的钥匙,而不是连接生意的门路,这才是重点。
与公司一同成长:很多创业者被投资人踢掉一点儿都不冤枉,因为他们的眼界和能力跟不上公司扩大的步伐,他们也许只能胜任小团队、小作坊的管理。因此,要让自己 的能力不断升级,再忙也不能懈怠。
填补自身不足:有些创业者被踢掉是因为自己有显然的短板,而这个短板拖累了公司。你认为缺点很难改正吗?一点儿也不难,对于整个公司来说,你只需要引入一个能够与你互补的合伙人就可以了。及早发现自己的缺点,及早填补各种类型的合伙人,保证公司的各种情况都有合适的人负责,你就不会露出大的破绽。
如果以上这些你全部做到了但仍然被投资人踢出公司,那么无需担心,你拥有一个优秀创业者应该具备的一切能力和资源,又有融资成功的经验,你完全可以火速地东山再起,技术、人才、渠道和能力都不是问题,有什么理由惧怕踢掉你的投资人呢?事实上,投资人显然不会为自己制造一个如此强大的对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