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显示性成果认定及加分细则(修订)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22日      作者:王申申     编辑:     审核:     浏览:[]

一、学术论文

每篇SCI一区期刊论文计150分;SCI二区期刊论文计100分;SCI三区期刊论文计50分;SCI四区期刊论文计30分;EI期刊论文计15分;CSCD核心库期刊论文计10分;CSCD扩展库期刊论文计5分;其他中文核心期刊论文计3分。学生本人排名位于第三及以后的其他CSCD扩展库(含)以上论文2分。

1本著作独著或第1作者计30分,第2作者计10分,第3作者计3分。

二、专利及软件著作权

每项发明专利计30分,软件著作权计5分,实用新型专利计5分。

三、科技进步奖

国家级科技进步奖(有证书)一等奖及以上计200分、二等奖计150分,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有证书)一等奖计100分,二等奖计50分,三等奖计30分。

四、本专业的全国性学科竞赛

全国性学科竞赛获奖(有证书)特等奖计30分,一等奖计20分,二等奖计10分,三等奖计5分。多人集体获奖奖项个人得分按对应分数1/2计。

五、全国“挑战杯”科技竞赛

一等奖计40分,二等奖计20分,三等奖计10分(有证书)。

六、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

一等奖计30分,二等奖计15,三等奖计5分(有证书)。

七、英语水平

对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者,并满足下列情形之一,可一次性加3分,不重复计算:(1)有英文论文公开发表(本人为第一作者);(2)雅思考试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3)托福考试成绩达到95分及以上;(4)GRE考试成绩达到1300分(新GRE 320分)。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注:1)学术论文认定:必须见刊和检索号(证明),论文见刊时间必须在相应奖学金评定阶段内,仅有录用证明的论文只能作为下一学年度奖学金成果申报;2)论文第一作者认定: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导师(协助导师)为第一作者的论文与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论文等同计分。3)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必须已经获得授权证书,研究生为第一发明(授权)人或者研究生为第二发明(授权)人且导师(协助导师)为第一发明(授权)人,4)评奖材料在一个阶段内只能使用一次;5)对于研三、博三学生,其学术成果可以凭录用(授权、登记、获奖)通知,但必须在录用通知上明确在本人次年6月毕业前能见刊(证),且承诺在见刊(证)时本人署名单位是金沙娱场城app7979。6)其他学术成果参照以上同类学术成果评分,7)除特殊说明外,以上成果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通过审查。

(责任编辑:王申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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