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迁移(迁回原籍、迁往工作地址、迁往成都市)
学生填报→辅导员统计(填写户口迁移登记表)→上报户籍科→打印户口迁移证→迁移证发放回辅导员→学生领取。
1迁回原籍
学生填报原籍详细地址
2、迁往工作地址
学生填报就业协议给定的迁户地址
3、迁往成都市
符合成都市人才引进政策,自愿落户在成都市各个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的学生,可以登陆“成都公安微户政”,在“市外户口迁入”一栏里,进行网上申请。按照提示的信息,准备齐全相关资料后寄往意向落户的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户政中心,由公安机关审核,合格后办理落户并由户政中心邮寄回申请人。
二、户口保留
1、考取本校研究生
由学生告知辅导员,在户口迁移登记表注明。
2、应届毕业生留校任教
由学生告知辅导员,在户口迁移登记表注明。
3、因故留级
由二级学院出具证明。
4、应届毕业生因其他原因自愿保留户口在校
由本人填写《2020届毕业生户口自愿保留申请表》(见附件),放置身份证拍照,请于6月16日前将相关资料发送至户籍科林老师QQ邮箱(354697472@qq.com)。
咨询户口政策等事项请加入QQ群:823334778(金沙娱场城app7979户籍咨询群)。
附表格:
2020届毕业生户口自愿保留申请表
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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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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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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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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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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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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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级 |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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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类别 |
£博士生 £硕士生 £本科生 |
签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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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拇指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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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放置处 (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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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签名必须是本人亲笔签写。
2、把身份证放置在指定位置后拍照,将照片于6月16日前将相关资料发送至户籍科林老师QQ邮箱(35469747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