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
在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欢乐、祥和宁静的校园环境,避免因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造成意外事件(故),我处在此提醒全校师生员工:
1.春节期间校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若要燃放请到校外可燃放区域、地点进行。
2.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须由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以免给自己或他人带来伤害。
3.为了确保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我处将会在春节期间加大校园巡查力度,并针对在校内售卖、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制止。
最后,祝愿全校师生员工及家人:新春愉快,阖家欢乐!
保卫处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