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持校内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保障学校财物安全及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各类人员一律凭有效证件出入学校各处校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入校门的有效证件种类
1、校内师生员工:身份证、学生证、一卡通、驾驶证等。
2、教职工家属及外聘人员:身份证、驾驶证、一卡通、学生证、户口簿等。
3、校外人员: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等。
二、外来人员和车辆出入校门的管理规定
1、因业务需要或其他原因进入校园的,经有关部门电话联系同意后,凭身份证(驾驶证)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2、因探亲访友等原因需进入校园的人员,凭身份证(驾驶证)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未携带身份证(驾驶证)的,由被访人员凭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3、已在保卫处登记的机动车凭一卡通进出校门,未在保卫处登记的机动车在进入校门前领取临时通行卡,按学校相关规定行驶、停放,并于离开大门前交回临时通行卡。
4、外单位组织的参观、考察以及相关单位组织的检查等活动进入的车辆,对口接待部门应事先告知保卫处,在车辆进入时安排专人负责。
三、工作要求
1、各类人员均需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校内人员可凭一卡通出入校园,非机动车辆出入校门时骑车人须下车推行。
2、各大门执勤人员应坚守岗位,衣着整齐,秉公办事,文明执勤,发现可疑、陌生人或校外人员进入时要进行询问,登记证件后方可让其进入。
3、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出入校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
4、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加强出入校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全体师生员工出入校门时主动出示证件,积极配合执勤人员做好出入校门管理工作,以实际行动维护好学校的安全稳定。
5、治安科要加强各校门的管理、监督及相关协调工作,对不配合出入校门管理工作的有关人员,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并在校园网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5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