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4年迎新工作即将展开,为了更加准确、快捷地办理好新生入户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新生办理入户手续须上交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将新生入户所需材料按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由上到下的顺序装订好;
3、新生入户材料按本科生和研究生分别收取,各专业按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学号写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下方);
4、在上交新生入户材料前,务必要求学生认真核对户口迁移证上各项信息是否清晰、正确、完整,是否与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如因户口迁移证字迹不清、信息不准确或证件信息不一致而影响入户,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5、名单按照“序号、学院、专业、学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备注”等顺序以Excel电子表格格式录入(本科生和研究生分开录入);
6、专升本学生的户籍资料由学生本人交至保卫处户籍科;
7、请于2014年9月16日前将新生入户材料及名单交至保卫处户籍科(办公楼111),电子档发送至465718222@qq.com
感谢各学院领导、老师的理解、支持、配合!
保卫处
2014年9月2日